| 关于坚持标准加快推进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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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05-04 00:32 文章来源:绵阳市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政策 |
绵商建〔2006〕24号
各试点县商务主管部门、供销社:
针对去年我市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试点工作情况和今年各地咨询的问题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改造建设“农家店”应注意的问题
1、把握开店标准的关键
消费品连锁企业开店执行《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》(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35号)、农资连锁企业开店执行《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》(商建发〔2005〕543号)。执行两个标准的关键:
(1)严把商品质量关。各试点企业必须从进货、销售、仓储以及场地卫生、食品营业员健康等各环节建立健全商品质量管理制度;必须落实专人、专门机构负责商品质量管理;必须建立对连锁农家店商品质量定期巡查制度(做好巡查记录),严禁假冒伪劣、污染变质、过期失效商品进入农家店销售;必须向消费者公开质量承诺、质量监督电话。
(2)严格区分乡级店、村级店的设置地点,不得混淆。
(3)各级别的农家店营业面积、经营品种数量、配送率必须达到相应标准的要求,不得缩水。
(4)店堂经营设施必须符合标准要求,其中计量器具、消防器材要符合配置要求,并经检验有效。
2、注意开店的规范统一
(1)店招标牌。应做到大方、简洁、明快,突出“国家商务部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’”主题,企业徽记明显,店名清楚(包括地名和级别)。农资农家店必须列上监督单位(各试点县供销社)、监督电话和服务电话。为形象直观,推荐消费品农家店参考涪城区华蜀公司设计店招,农资农家店参考涪城区大丰公司设计店招,包括尺寸(式样附后)。
(2)店堂装修格调统一,商品陈列有序。消费品店可参考涪城互惠超市、江油汇星公司;农资农家店可参考盐亭穗丰农资公司。
(3)店堂《商品质量承诺书》及有关制度应加镜框,字体大小与悬挂高度应适合观看阅读;营业执照、经营者资质证书、营业员健康证等应挂放在醒目位置。
(4)商品标价签齐备,营业员服饰和胸牌大方、统一。
(5)提倡试点企业建立电子信息系统,实现公司总部信息中心与分店电脑联网。
二、改造建设配送中心的注意事项
凡向银行贷款改造建设配送中心并拟申请国家贴息的企业,必须具备以下证明材料:
1、场地所有权证或使用权证明。
2、当地县级及以上建设(规划)部门出具同意改造建设的批准文书、竣工验收报告。
3、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工程决算报告。
4、实施改造建设年度企业与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,银行出具的贷款凭证、利息收取凭证。贷款合同所列资金用途必须与贷款凭证相符。企业不得将流动资金贷款混为配送中心改造建设贷款。
以上材料证明的对象只能是配送中心,不包括其它项目。
三、关于开店进度问题
目前,部分试点县和企业,尤其是部分新增试点县、新增试点企业围绕商务部是否批准尚处于等待观望状态。去年的试点企业也曾因此丧失了推进工作的大好时机,各试点企业要吸取这一教训,抓紧时间按计划、按进度、按质量推进农家店改造建设。
四、关于指导监督问题
各试点区市县商务、供销主管部门务必牢固树立“质量第一”的观念,严格按标准加强开店质量和经营商品质量的现场指导检查,对不达标的立即要求企业整改,不得迁就,要确保年底验收合格。平时,要加强对农家店商品质量的检查监控,其中,供销社系统由县级供销社负责,其余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,务必杜绝商品质量事故发生。
附:农家店店招式样
绵阳市商务局 绵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
二○○六年四月三十日
主题词:商务 坚持标准 推进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 通知
抄报:四川省商务厅、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。
(共印25份)
附件:
农家店店招式样
式样一:
式样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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